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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知無不言
  □閱盡
  這兩天,南粵遭遇強對流天氣,羊城雷雨交加,白晝昏暗如夜,有的街區甚至下了罕見的冰雹。極端天氣下,昨天廣州很多家長一大早起來就焦急關註著是否有停課通知,結果沒有,家長只得冒雨送小孩上學,但有許多學生遲到。孩子校服被淋濕,球鞋變水鞋者更不計其數。
  據報道,昨天一早市氣象局的官微倒是發了條“微提醒”,稱市區暴雨和雷雨大風黃色預警信號同時生效,但“是否停課,請關註教育局和學校的具體通知”,不過此後便無下文。顯然,氣象局只管發佈雷雨大風的預警信號,至於停不停課,氣象局管不了學校,通知還得由教育局發。
  但教育局為何沒反應呢?是因停課需繁雜的“決策程序”,一時定奪不了,還是壓根沒人負責這事,抑或對該不該停課缺乏評判標準?若是後者,深圳倒是身旁的老師——昨天,深圳市中小學幼兒園全部停課。
  或許有人說,深圳發了雷雨大風的“紅色預警”,而廣州的信號等級只到“黃色”,所以沒停課。雖說氣象預警的等級區分涉及專業技術,但惡劣天氣達到何種程度應停課,作為公共決策話題,無疑值得討論。對此,民間的觀感與官方認知常常有距離。就如這兩天,許多家長之所以關註“官方通知”,其實內心已覺得“該停課了”。
  事實上,家長對極端惡劣天氣學校要不要停課的糾結由來已久。南方雷雨天多,沿海又常遭颱風侵襲。每遇這種天氣,為父母的都是擔憂牽掛不已,不讓孩子上學,怕誤了學習或者在家沒人帶,讓孩子去又擔心路上安全,真是兩頭為難。而學校對此似也愛莫能助,全校停課不是哪個校長敢做主的,指令要由教育局發出。去年9月臺風“天兔”正面襲羊城時,便曾引發“颱風來了,學校能否自主停課”的討論,最終也是沒有下文。
  雖說廣州早在十幾年前曾有過颱風、暴雨預警信號達到紅色、黑色級別時中小學可停課的規定,但多年來,一則這些規定並未普及成為公眾的生活常識,不少人甚至聞所未聞;二則以往停課通知都由教育局統一發佈,並未成為各學校的自覺行為;三則,這些規定仍是粗線條的,當遇到極端惡劣天氣時,包括學校、家長等各方的權責並未明確界定。更沒有像香港、深圳那樣,形成公眾應對災害天氣的“防禦指引”。一旦遇到某些特殊天氣,不但家長和普通民眾“蒙查查”,職能部門也是稀里糊塗。對此,確實要“補課”了。
  閱盡  (原標題:何種天氣該停課不能再“蒙查查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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